一级开发商可确认一级土地开发补偿费收入,无需抵销内部利润;同时,拍得的土地,作为新购置资产处理.
一二级开发联动
以一二级开发联动方式拿地,但一二级开发主体不同(同一集团内)的,一级开发环节实现的损益是否应该与二级开发成本相抵消?黄冈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详述如下,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。
1、无论拍地成功与否,土储中心均有义务向一级开发商支付补偿费;
2、公平竞争的招拍挂程序。即,不是事先经过安排确定由一级开发商中标;
3、一级土地开发补偿费价格公允(一级土地收储价格公允)且与较终拍地成交价格无直接关联关系。例如,一级土地开发补偿款金额主要取决于一级开发的工作量,或者采用成本加成模式。
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时,则可视为两个独立的交易。一级开发商可确认一级土地开发补偿费收入,无需抵销内部利润;同时,拍得的土地,作为新购置资产处理。
售楼处及相关费用的处理
1、售楼处或样板间,未来将销售或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(如会所等),相关实体建设成本计入开发成本,但内饰(如家具、租摆、窗帘等)费用计入销售费用;
2、在项目地上建设独立的临时售楼处,未来将拆除,为了促进销售,不属于“为使开发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”,应单独核算成本并计提折旧,折旧费用在销售期间进入销售费用;
3、在项目地块以外租赁房产作为售楼处、盖样板房,本质上是为了促进销售,不属于“为使开发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”,有关租金和装修等费用计入销售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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